更新时间:2018-06-14 16:58作者:才子老师
今年已推荐上报为教育工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均应作为此次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严把关,宁缺勿滥。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推荐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评比表彰工作,并进行动员部署。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按照评选条件、名额指标,认真开展评议,提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单。
2.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本单位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单。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可以推荐其他单位或个人,且不占本单位推荐名额,推荐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单直接报送党委组织部。
3.初步名单确定后,要充分征求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审批表》。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要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先进个人的,要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二)评定
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校评选指标、基本条件,讨论确定评优表彰候选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公示
校党委常委会确定评优表彰人选后,在学校网页公示。
(四)表彰
在“七一”前夕,学校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并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评选时间安排
6月1日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评选工作,并将《审批表》、相关事迹材料纸质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XXXXXXXX@qq.com,联系人:陈XXX,联系电话:XXXXXXX。
五、评选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评比表彰活动,通过评比表彰,把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推向高潮,把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