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7:21作者:才子老师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是在1990年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上确定的。从1991年开始,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每年举办。鉴于全国性的缺电状况,200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由原来的11月改为6月举行,目的是在夏季用电高峰到来之前,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唤起人们的节能意识。
全国节能宣传周经历十几年的发展与完善,已经发展为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十四个部门联合主办,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影响力。每届全国节能宣传周都会有其特有的宣传主题与宣传口号,并且结合该主题在全国各地开展各项不同的活动,旨在不断地增强全国人民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境意识”。
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管局、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79号),决定开展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做好我省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周宣传活动,并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
(一)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12日至18日举办,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节能主管部门要按《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狠抓落实。省节能办与福州市节能办将在福州市主要街道和场所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悬挂和张贴有关节能、减排、绿色等宣传标语和广告,营造节能宣传周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