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8 00:09作者:王新老师
三、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所督查指导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汇报。
2、召开座谈会。根据实际,召开小型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等。
3、实地察看。深入督查单位,通过现场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4、随机询问。询问所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普通党员“两学一做”教育有关情况。
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认真梳理,形成情况报告。对督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点到单位点到人。
通知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于4月26日全面启动,根据学校《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所属各党支部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内容安排、组织方式、时间节点等。计划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细化,鼓励结合支部实际设计,提高学习教育实效性。请将各支部计划于5月27日前报送组织部。
2.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讲党课计划,对党课时间、主题、人员等作出安排。其中,党委委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要注意提前与委员沟通,确定讲党课时间。请将各支部讲党课计划于5月27日前报送组织部。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照中央、省委要求及学校《实施方案》列出问题,进一步调研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队伍、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及具体表现,制定整改台账。制定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经分管和联系校领导审核同意,于5月27日前报送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