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7:41作者:王新老师
五、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全省工作大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保持昂扬向上的干劲韧劲,增强攻坚克难的意志品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推动振兴发展上。
要广泛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推动振兴作贡献”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积极为党工作,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更好履行岗位职责、推动振兴发展上。特别是在当前辽宁振兴发展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广大党员要冲在最前头、干在最前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让“四个着力”要求在辽宁落地生根,坚持“四个驱动”共同发力,加快培育和壮大“六个新的增长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打赢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攻坚战。
要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通过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划定共产党员责任区、组建共产党员志愿服务队(突击队)、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工程项目,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改革发展稳定主战场攻坚克难、勇当先锋。深化“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服务、主动上门服务、优化公共服务、推进阳光服务,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投资环境,营造良好政商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推动在职党员走进社区、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主动认领服务岗位,参加志愿服务团队,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深入开展“帮企业稳增长促振兴”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带着任务、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深入企业力所能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要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组织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社区,重点落实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在学校,重点要求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激励广大党员向更高标准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