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08:47作者:李天扬老师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并依法进行处理,增强有效震慑,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监管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市级主管部门抽查的市场主体可依法委托相应县(市)、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但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的公示仍由市级主管部门做出。
四、配套机制
(一)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监管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监管部门要通过河北省企业法人库信息共享和应用平台,将行政许可类、监管类、处罚类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监督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二)推进“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双随机”抽查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保障监管经费,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抓紧制定本级具体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明确在本级、本部门、本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