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08:35作者:三水老师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
(三)报名时间:全省中、高级资格报名时间统一为3月5日至3月27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31日;具体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市(州)、贵安新区会计考办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
(五)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
(六)各报名点应选派人员专门解答报名疑难问题,并审查报考人员报考序号、报考科目、档案号等,尤其是上一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必须按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填写,对填写符合要求的“报名表”进行验收。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处理。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由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时间
中高级考试于2016年9月10日-12日举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