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7:11作者:李一老师
通知【1】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五一”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0日至5月2日(星期六至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5月1日(星期五)原安排的教学活动取消。5月3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和《关于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五一”放假前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
2、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和《关于“五一”节前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五一”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3、各单位要加强“五一”节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好“五一”假期值班,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遇重要情况,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通知【2】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我院工作安排,现将20xx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及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1.20xx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办法: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5月3日(星期二)正式上班。
2.从5月3日起,教职工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4:00-17:3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从14:40开始。教职工上午上班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及其他作息时间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