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6:15作者:王华老师
三、措施方法
(一)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要引导党员强化自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鼓励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撰写心得体会。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始终,在自学的基础上,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部党组成员、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
1.3月底前后,以“讲政治、有信念”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讨论;
2.6月底前后,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进行学习讨论;
3.9月底前后,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四有好教师”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讨论;
4.11月底前后,以“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进行学习讨论。
部党组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认真制定《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司局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方案》,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4月份,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的重要批示,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一次学习讨论;9月份,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重大部署,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开展一次学习讨论。
(二)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合理安排。部党组成员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并到分管领域选择一所学校党支部讲党课;机关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与学校工作联系紧密的机关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选择一所学校党支部讲党课。鼓励基层党支部书记、身边的先进模范和普通党员等联系实际讲党课。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七一”前后,部党组成员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集中安排讲党课。
(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四次专题学习讨论结束后,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对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意见;会上,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