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4:02作者:李天扬老师
到今天,中国人民解放军仍然保持七个大军区的机构设置。
这次大军区调整的特点是:
——精兵合成。军队员额减少一百万,大军区减少4个,陆军军减少若干个,组建了多兵种合成的集团军。
——精简机关。军区机关减少了若干二级部。在此前撤消了各大军区炮兵司令部、装甲兵司令部、工程兵司令部,缩编成军区司令部下属的二级部。后来,又撤消了军区司令部下属的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防化兵部,统一合并成兵种部。
——精简省军区。基本取消地方部队,以往省军区配属独立师、守备师,军分区配属独立团、独立营,武装部配属县中队等地方部队。1985年精简整编后,省军区不再领导地方部队,除边防省军区保留边防部队外,内地省军区全部取消或向野战军移交独立师、守备师、独立团、独立营。在此前的八十年代初,省军区已将大部分独立师、独立团、独立营和县中队,移交给武装警察部队。武装部全部移交地方,后又收回。
——成立预备役部队。各省市成立了大量预备役师、旅、团,隶属省军区领导。
“党指挥枪”是我军不变的原则,尽管我军在各个革命时期都实行了军区和大军区体制,但绝对服从党中央、中央军委指挥的原则始终未变,“众星捧月,各震一方”,正是我军大军区体制有史以来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