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8:38作者:才子老师
3、3月14日,有选择的组织部分学生、市民参观纤检实验室,展示实验室先进的检测设备,让消费者更直观的了解产品的检验检测细节和质监部门的检验检测能力,树立消费者对我国产品质量的信心;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向全社会开放青岛标准馆,市民可到馆免费查询阅览各类国内外标准文献。(牵头单位:市纤检所、市信息所)
4、组织罚没物品集中销毁行动,对2013年依法没收、无使用价值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监督销毁,邀请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风监督员等现场监督销毁过程,宣传我市质监系统打假治劣工作的成效。(牵头单位:市局稽查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局)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及时报道“3·15”活动情况。市局办公室要加强对“3·15”系列活动宣传的领导,及时沟通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对各单位“3·15”活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三)做好舆情应对。“3·15”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组织好应急队伍,一旦曝光与我市有关的企业或事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局面。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3·15”活动的经验总结,并于20XX年3月25日(周二)下班前将“3·15”活动总结及《青岛市质监局20XX年“3·15”活动统计表》(附件)通过OA报送市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