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09:18作者:三水老师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在放假前对学生要集中进行一次防高温中暑、防火、防电、防溺水、防盗以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户外活动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做好假期防汛、防地质灾害、防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将无关电源和远程教育接收网切断,避免雷电击损设备。要特别重视校车管理和饮食卫生,坚决杜绝校车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和家长要层层落实、明确暑假安全目标责任,建立教师、家长、学生通讯联络网。
3.增强家长安全责任意识,严防学生假期溺水事故发生。暑假是溺水等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通”短信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切实履行教育监管责任;要教育学生在无家长带领下不许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4.健全值班护校制度。学校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带班护校,加强对校园安全的巡查,重点加强对财务室、食堂、宿舍、计算机室和实验室等重要部位的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各单位要落实好值班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确保24小时不脱岗,对重大事项要立即报告,保证学校财产万无一失。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及时上报处理进展情况。对于隐瞒不报、漏报、缓报的,将视情节轻重和事故后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做好重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杜绝出现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科学安排学生假期活动
1.严禁私自组织大型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各学校在假期内
组织大型活动或组织集体旅游。如必须举行要履行报批手续,必须事先将活动方案、组织范围、参加人数、带队负责人、安全预案等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负责人要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群体性外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