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23:25作者:王华老师
落实国务院《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2016年天津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将于3月6日开始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2016年我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今年的自主招生采取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6日至3月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10日至11日。全市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28日,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2016年自主招生院校所数增加至22所,招生计划规模扩大至4460个。招生院校实行“文化+技能”的测评方法,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我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自2009年实施以来,以其适合学生发展的考试方式、符合高职院校选才需要的选拔模式,受到考生及考生家长的欢迎。6年来,共有3.1万余人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1.8万余人被录取,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贡献,得到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