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31作者:三水老师
(五)升学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初试推荐入读;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六)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每户每年最高9600元。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视为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
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