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21:36作者:王新老师
退役安置办法义务兵退役后,可免费参加政府提供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每年本市公务员招考时,按照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的10%,实行定向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时,按照符合聘用条件退役士兵数量的10%,实行定向招聘;国有大中型企业招工时,按照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数量的20%,实行定向择优招聘。
大学生入伍政策从本市入伍的在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就读高校为其办理户籍及档案留校手续,并由高校所在地的区县部门按照当地同等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被高校录取的新生,由录取高校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的,享受每人40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在调换专业、考研加分、推荐升学等方面享受优待。非津户籍大学生退役后、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给予办理天津市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