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3:29作者:王华老师
招收对象必须符合的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普通本科)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部队在本市招收士官的专业为:电子信息、通信、石油与天然气、自动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计算机、机械设计制造。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招收士官高校限定为10所
招收士官的高校限定为10所: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天津职业大学、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天津中德技术学院、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其他院校符合招收条件、自愿报名的也可参加征召。
符合条件的人员先到院校或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武部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入伍前已工作补发当月工资
据征兵办介绍,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由市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批准入伍前原是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批准入伍前是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按照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待遇及企业工资制度规定,补发离开单位当月的工资。
招收的士官,由招收部队根据选取士官的批准权限,按规定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授予相应的士官军衔并按规定年限晋升。此外,在入伍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月津贴标准。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