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2016年 | 区、县教育部门或学生本人 | 学生应征成功,收到入伍通知书后,区、县教育部门或学生本人要及时要将户籍为所辖区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寄送至我校学生处武装部。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延长线399号天津工业大学武装部王有玺收,邮编:300387 |
13 | 2016年年3月 | 财务处 学生处资助中心 | 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上报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文件要求,完成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
14 | 2016年年12月 | 财务处 学生处资助中心 | 市教委资助中心将返还学费打入学校账户,由资助中心联系学生本人,并将学费返还及时发放到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