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6:49作者:王华老师
教育部授权我市招委会组织的市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 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 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2. 根据《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争议裁决办法》,在津招生高校与考生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仲裁,裁决委员会将依法公正、及时裁决,维护考生和高等学校的合法权益。
十二、附则
部分高校单独考试录取、自主选拔录取和军事、公安、艺术、体育类招生,以及高校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飞行员,港澳高校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