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4:17作者:李天扬老师
从天津教育考试院获悉,天津市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确定为150分。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1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补报。
填报志愿分数范围
依据《2018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今年天津市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确定为150分。
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1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补报。凡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含综合能力和技术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政策加分)达到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2018年天津市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及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填报志愿方式
进入春季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照《春季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填报。考生须输入考生号、姓名、手机号码,通过获取手机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系统及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填报志愿后,应通过点击“保存草表”按钮保存所报志愿信息,并通过点击“导出草表”按钮来打印、查看志愿信息。如需修改志愿信息,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系统,在志愿填报页面上修改并保存。考生确定其志愿后,须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点击志愿填报页面上的“最终确认志愿”按钮,完成志愿填报。
市高招办重点提示
为帮助考生填报志愿,市高招办提示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市高招办下发的《考生填报志愿须知》,了解志愿设置和录取规则。考生手机号码是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接收相关信息的重要工具,考生要确保手机号码准确,并注意做好个人信息及手机接收信息的安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