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04:49作者:李一老师
1、按时报到
报到时间:2015年9月6日。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因病请假者请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它原因者请附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且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请新生按时到学校报到注册。凡家长送学生的,请自行安排住宿。
2、办理户籍和身份证手续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原则,由新生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应注意以下事项:①户籍迁往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或天津市天津大学仁爱学院;②户籍迁移证中不允许漏项,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一定要准确无误,与本人实际情况、身份证中项目相符;③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直辖市写到区一级),备注栏中用铅笔注明身高血型;④户口迁移证中,凡有项目变动的,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及民警章;⑤办理落户手续时,需携带新生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⑥待户籍落户后,再进行办理换发身份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1)如果新生入学报到时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后不能再补办,请新生注意。咨询电话:022-27382157学府街派出所(天津大学仁爱学院集体户口所辖派出所);
(2)天津市生源的学生不能将户口迁入学校;
(3)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中,如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须在当地派出所另开具证明,待办理身份证时使用;
(4)户口迁移证中印章必须清晰;
(5)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有关规定,迁入我校的集体户口,大学四年之内不得迁出(特殊情况除外)。
3、党团关系
新生党员需开具县以上单位党组织介绍信(写明转至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组织处),由学生带到学校。天津市学生党员,经所属区(县)局党组织直接转至天津大学党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