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5:18作者:三水老师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我院今年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9月1日。请新生及家长做好准备工作!具体事
宜详见附件。
五、户口迁移
1.天津市新生:
下列新生不迁移户口:天津市内六区(和平区、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新生;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非农业户口新生。
下列新生可自愿迁移户口: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农业户口新生及天津市其它各区县新生。迁移户口须在报到时携带户口簿。
2.外省市新生:
外省市新生可自愿迁移户口。迁移户口须在报到时携带由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各项信息必须正确,新生务必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及籍贯、身份证号、有效期限等信息。身份证号必须与出生日期相符,出生地及籍贯要求填写到市或县。户口迁移证要标明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
3.各专业户口迁移地点统一填写为: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
4.凡在可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范围内的新生,若在入校时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过后不再办理。
六、转组织关系
1.新生为中共党员:报到时须携带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天津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天津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
2.新生为共青团员:凭团员证办理组织关系,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办理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
七、缴费说明
1.本科及本科硕士连续培养各专业学生:
新生于8月10日前将学费、住宿费、白大衣、军训服装费、医疗保险费及制卡费、一卡通费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工行卡内。请特别注意:存入的总金额应大于应缴数额10元以上,否则银行将无法代扣费用。书费及公寓床上用品费在报到时缴纳现金。
由银行统一代扣成功的新生,相关学费、住宿费等收据请在报到当日到各院系领取,无需再到财务处办理缴费事宜。
2.高职学生:
报到时现场缴费,请尽量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或信用卡缴费。
3.请新生妥善保管好用于缴费的银行卡及各项缴费收据。为了个人财产安全,银行卡不要外借,在学期间不能注销此卡。如有丢失请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并到学校财务处登记新卡号。学费、住宿费等缴费收据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4.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缴费设有“绿色通道”。具体办理流程见《致新生的一封信》。办理生源地贷款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勿将学费、住宿费存入工行卡内,只存入白大衣、军训服装费、医疗保险费及制卡费、一卡通费即可。
八、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天津医科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后,注册取得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