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4:19作者:王新老师
第八条收费标准:普通专业5000-5500元/生·年,艺术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区、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2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天津开发区管委会主办、主管。其主要任务是为滨海新区和全国各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坐落在天津开发区滨海学院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现代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促进了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学院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院士来院视察时,对学院紧贴区域经济办学、坚持产教结合、校企联合携手育人的作法给予充分肯定,评价"办学很有特色,经验值得总结";天津市教委根据中共天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精神,向全市各教育单位转发了学院的办学经验。学院与摩托罗拉(中心)电子有限公司"校企联合、携手育人"的办学模式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摩托罗拉总部授予学院"最佳合作奖",并将校企结合携手育人的经验推广到摩托罗拉印度公司。
学院2002年4月成立后,内部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政府原顾问方放先生任名誉董事长,时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李勇任董事长,开发区分管教育的副主任任执行董事长,开发区文教卫生局、财政局、劳动人事局、经济发展局的局长担任了学院董事。一些教育专家和知名人士也成为董事会成员,他们熟悉职业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具有丰富的办学和管理经验,积极为学院发展出谋划策,保证学院的持续发展。2011年11月16日,天津开发区管委会颁发《关于明确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体制的决定》(津开发〔2011〕73号),确定学院性质为区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