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0:18作者:王新老师
天津音乐学院的前身是中央音乐学院。1958年10月中央音乐学院迁址北京,留下中央音乐学院部分师生员工在该院原址组建天津音乐学院(初名河北音乐学院,翌年更为现名)。之后,学院曾与天津市的部分美术、戏剧(戏曲)、舞蹈等艺术院团合并,先后更名为天津“五七”艺术学校、天津艺术学院等。1980年,国务院批准复名天津音乐学院。同时,学院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有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天津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音乐教育家、理论家缪天瑞。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学院已经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近万名创作、表演类艺术人才,他们活跃在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研究机构等单位,为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
天津音乐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院分为南、北两个校区,现有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艺术硕士(MFA)授权点,设音乐表演等11个本科专业,设音乐学等13个教学系和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形成了完备的专业、业余、函授等多层次、多类型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和中专→本科→研究生“一条龙”式的培养体系。
学院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一批在国内外音乐界具有一定影响的著名音乐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现有在职教职工413人,硕士生导师115人,在职专任教师271人,近年来学院以引进、延揽、培养为主要方式,坚持“五湖四海”的原则,不断拓宽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维度与力度。“十二五”期间101人次获得了天津市“千人计划”、特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五个一批”、131等教委级以上的各类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