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1:16作者:才子老师
从石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完成学业,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已经开始,从即日起,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和今年被录取新生均可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http://syd.hee.cn/),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上调,其中本、专科学生最高申请8000元,研究生最高申请1.2万元。
家庭困难河北籍大学生均可申请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河北籍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一项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河北籍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谓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学生家庭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它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农村特困户或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其他贫困家庭。
申请人需先在网上报名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先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县级联社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励志奖学金的证明;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县级联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