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3:06作者:王新老师
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本科批次,国家试点学院志愿,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本科一批(含A类高校和B类高校)、本科二批A阶段、本科二批B阶段、本科三批A1阶段、本科三批A2阶段、本科三批B阶段、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A1阶段、高职(专科)批次A2阶段的顺序进行录取。
提前本科批次为军队、武警、公安等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高校或专业;国家试点学院志愿栏仅限已参加天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试点学院招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本科一批A类(B类)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栏,仅限已参加本科一批A类(B类)高校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本科一批为部委属高校、“211工程”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本科二批A阶段为坐落在省会及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本科二批B阶段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含部分本市独立学院);本科三批A1阶段为坐落在本市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本科三批A2阶段为其他坐落在省会及计划单列城市的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本科三批B阶段为其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批次A1阶段为坐落在本市的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批次A2阶段为其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3.高校在津录取新生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4.本科一批(含A、B类高校)、本科二批(含A、B阶段高校)、本科三批(含A1、A2、B阶段高校)、高职(专科)批次(含A1、A2阶段高校)录取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办法。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当若干名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但单科分数不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分文理、按规定的科目顺序分数进行排序投档,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