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9)
更新时间:2018-06-22 09:46作者:李一老师
①钢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巴赫平均律赋格部分)任选一首,乐曲一首;声乐:自选歌曲一首。②声乐:自选歌曲两首(须有一首中国作品);钢琴:练习曲、复调作品、乐曲任选一首。⑵复试:①弹奏四个八度的音阶与琶音(三升三降调号内,自然大调、和声小调,任抽一条);②二声部弹唱:弹奏一个声部,同时演唱另一个声部(唱名法不限,任抽一条);③乐理、听写、视唱。⑶备注:一律要求背谱演唱(奏),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奏)作品的部分或全部。13.艺术管理、艺术史论与批评⑴艺术技能展示:音乐、舞蹈、戏剧类表演,至少展示一种才艺。⑵备注:考场只提供钢琴,其他所需乐器、伴奏、CD等自备,CD仅含展示曲目。14.戏剧影视表演⑴初试:①表演:即兴创作,根据考生分类抽题进行;②朗诵:体裁自选,时间不超过三分钟;③艺术特长展示:自备声乐展示(必选)、形体展示(必选)及其他才艺(备选),时间不超过三分钟。⑵复试:①表演:即兴创作,根据考生分类抽题进行;②朗诵:自选小说片段、诗歌、寓言或笑话一篇;③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老师测试相结合;④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老师测试相结合;⑤随复试进行口试。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参考)、男生172cm以上(参考),考生裸视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