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2)60276803(传真),60276652,60276922,60276923
附一:
2016年护理(专业)春季高考专业考试考核办法
护理专业是我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全国各医疗机构均缺乏护理人才,尤其是专科化护理人才更加紧缺,为了缓解专科护理人才的缺口,将进行专门护理人才的培养,因此选拔具有一定护理知识的考生是选拔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我校春季高考护理专业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我校《2015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
报名地点: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地址:河西区柳林路14号(95路公共汽车终点站)
报名时携带春季高考考生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学校(能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开具的中职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证明或毕业证或护士资格证、相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缴纳报名考试费30元,办理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考核时间:2016年4月11日8:30开始进行专业考试。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1.专业知识考试:
以2016年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采用笔试方式考核;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护理专业动手能力、职业素养、职业匹配等方面,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考核成绩的公布:
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计入总成绩参与录取。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通过电话查询。
专业技能测试:由考官打分后,当场公布,合格者即可填报我校护理(专业)志愿,不合格者和未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不可报考我校该护理(专业)志愿。
五、报考护理(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考试,报考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参加专业考试。
注:本考核办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报市高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