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23:50作者:王新老师
非江苏省考生: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2.5×50%+文化课成绩×50%
江苏省考生: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2.5×50%+(文化课成绩×750/440)×50%
注: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考试成绩将折合为满分750分(即非江苏省考生专业考试成绩×2.5,江苏省考生文化课成绩×750/440),再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0名(含第5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10分(江苏省考生降低8分)参加录取;全国第51至100名(含第10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5分(江苏省考生降低4分)参加录取。
4.政策照顾等未尽事宜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5.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六、复查
1.新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合格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请考生妥善保存。
2.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舞弊及弄虚作假、专业复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七、附则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艺术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规定为准。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邮编:300222
电话:022-88181513网址:www.tute.edu.cnE-Mail:tute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