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7 08:55作者:才子老师
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下面是高考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有我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②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1年及以上。
③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合格性考试安排另有规定),并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4年及以上。
④具有我市蓝印户口的考生须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职〔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2年,我市高考报名工作将根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进一步严格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查。
进一步严格审核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报名单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中心及有关单位将严格对照各类考生具体审查事项,对考生资格进行逐一审核复核。加强对应届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的审核,加强对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毕业证书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高中教育阶段照片的人证“三比对”。对于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社会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要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身份验证,并在审核材料和报名确认表上按压指印,确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在各报名单位和区招办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查的基础上,市高招办将联合市教育行政部门、市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逐一比对考生的相关信息,逐一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并将所有报名数据上报至教育部,进行跨省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