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11:34作者:才子老师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研究生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及时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通过一定时间(一般应在三个月以上)的帮助教育,对要求入党迫切,动机端正,信念坚定,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志,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对每个积极分子委托两名培养人对其进行培养,支委会应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党委,确定积极分子名单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表。
2、为保证我院党员发展质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遵循优中选优、稳步发展的原则。
3、读研究生之前即是积极分子的(有积极分子培养表),入学后,应主动向所在研究生党支部汇报个人情况。支部要及时了解该同学的培养状况,并召开支委会,重新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该同志的培养联系人(一般在本班级安排培养联系人,如本班级不足两名正式党员,则从本年级其他专业中安排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继续培养。原有积极分子表已经填写完的,换发新的积极分子培养表;原有积极分子表还有较多未填写的,可继续使用原表,并在合适的地方注明何时召开会议对该同志进行了重新确认工作。各支部对这部分积极分子的确认工作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研究生学院党委。
4、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学习状况,提交思想汇报。
5、培养人应经常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如实填写培养意见(切忌敷衍、潦草,一般一季度一次),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注明填写培养意见的时间。
6、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的要求:
(1)有关时间要一致。表头时间(封面)、开始培养时间(第1页)、由支委会填写的现实表现的落款时间(第3页)要一致。
(2)原先即是积极分子的,重新确定换发新表后,在“现实表现(第3页)”中,应写明该同志在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何时考取我校研究生,并写明该同志的现实表现,及重新确定为积极分子继续培养的意见。
(3)培养人的意见要按时定期填写,一般要求3个月填写一次,不许突击填写。
(4)积极分子登记表最后一栏支委会考察意见:填写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培养的效果如何,如果培养效果好,一定要在最后写明: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好,决定确定该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此项要对应支委会记录本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