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16:52作者:李一老师
四、建章立制,扎实整改
乡党委主要领导反复强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绝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更不能一阵风,走过场,流于形式。要自觉把巡察成果运用与各项工作融为一体,抓好成果转化运用,构建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抓好整改,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推进大石桥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上来,绝不辜负县委政府对大石桥乡的厚望。在此次巡察中,我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力争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我乡建立健全了《大石桥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大石桥乡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大石桥乡党政领导学习制度》、《大石桥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大石桥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石桥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大石桥乡民主生活会制度》、《大石桥乡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大石桥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等9项规章制度,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如实填报《自查登记表》和《个人廉洁从政承诺书》,从制度上加强规范约束。二是从整治“四风”问题入手,集中整顿机关工作纪律。针对考勤制度形同虚设问题,我乡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实行领导班子带头集中签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每天由专人轮流负责考勤。由乡纪委对全体机关干部出勤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3次以上人员,严格按照南阳市机关人员十禁止规定,给予扣发津贴、补贴和党政纪处分,并由乡党委或纪委进行约谈。同时,为加强管理,乡纪委对全体单位“吃空饷”情况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县政府治理整顿“吃空饷”文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加强监督执纪,严厉追责。在整改过程中,我乡通过狠抓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整改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组织委员张年豪对一名班子成员报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落实巡察组交办的13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对在机关管理、人事、财务方面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及分管领导共1人被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在全乡范围内系统通报批评,2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在查办巡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中,对骗取国家资金的1名村干部移交司法部门处理;2名同志视其情节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在整个整改过程中,我乡有1人受党内警告处分,2人被通报批评,2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强烈震慑,起到了警示作用。四是研究制订了《中共大石桥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淅大发【2017】71号)。对已整改的情况如实上报,对个别问题因特殊情况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作出详细的情况说明,在以后工作中按时限要求逐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