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7 11:41作者:王新老师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研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推进平安汉寿、法治汉寿、美丽乡村建设作出贡献。
精神信仰是党员干部修身立德的思想基础。对于法院党员干部而言,做好审判工作就是提升精神信仰的具体体现,有了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始终忠诚于党的司法事业,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良好的精神信仰是法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重要保证。坚定精神信仰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
这几年,政法系统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精神信仰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因此,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精神信仰,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们党员干部要立足于审判执行职能,时时刻刻坚守法治信念。在审判实践中,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判断,要具备专业素养,要保持沉着理性的职业特质。这些要求决定了法官必须做到自我约束、增强定力、秉持信念,保持心中的天平不偏不倚,真正站在真理的一边,维护公平正义。要通过依法公正廉洁地审判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到受尊重,切实做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
要立足自身岗位实际,运用坚定的信念来夯实工作基础,做好模范,团结带领广大干警推动法院工作有序开展。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坚持公正司法,让办的每一起的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完善司法便民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坚守法治、坚守公正的理想信念支持司法改革的每一步探索。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我县“一五五”战略目标,我们党员干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具备良好政治修养,坚定精神信仰,做到思想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在岗位上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保持高尚的法律人格,为团结带领广大法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