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1 14:57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要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习近平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做尊法的模范,就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就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就要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就要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只有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行动上遵守法律。尊崇法治,首先内心就要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和领导意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要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深刻认识这条道路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不被杂音噪音所惑。要切实增强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自觉性坚定性。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是区分中国法治道路和西方法治模式的分水岭。对这个核心问题,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在坚持党的领导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深刻认识我们发展的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不是西方所谓的"宪政民主";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决不是削弱党的领导,切实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引导人们都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法律是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违法乱纪的干部,很多是长期不学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做了违法乱纪的事,自己还以为"很有创意"、"很有冲劲",还在那里沾沾自喜,为自己所谓的"成绩"摆功。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要把学习宪法摆在首位,同时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都不能当法盲,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这次培训,我们准备了修订后的《党章》、《环保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等单行本。这些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我们要切实加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