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1 14:14作者:王新老师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中存在哪些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答: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履行本规定第二章所规定职责不到位的;
(2)阻挠、干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或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
(3)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
(4)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
(5)有其他应当问责情形的。
7.新《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是?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