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2:26作者:三水老师
其次,也要重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责。建议今后出台相关规定,各级法院在提出向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指导性案例前,应当先行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并将相关的意见一同上报。最高法院应当定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案例指导制度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相关工作机构也应当加强和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交流,从而使全国人大能够掌握案例指导制度实施的相关情况。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也应当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社会各界对已经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的意见,必要时,还可以依法启动相应的监督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被调查处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身上肩负着重要的职责,本应该是模范遵法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但是奚晓明却反其道而行之,为了一己之私利,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纪,贪赃枉法,最后被惩处,实在是罪有应得。说明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党纪国法的特权,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是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党员干部心中一定要敬畏党纪国法。权力越大,意味着风险越大、责任也越大。奚晓明案件警示我们,重点岗位人员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要对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时时警醒自己、处处约束自己,自觉成为严守法纪的表率。奚晓明虽然身处高位,但是他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牟利的工具,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信念。
很多如同奚晓明一样的高级领导干部,当初的时候,也都是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才走上现在的岗位的,也曾给社会给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可是如果一名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甚至做出了违法乱纪的事情,就一定会接受法律和人民的审判。希望奚晓明的案件,能够让更多的领导干部警醒,时刻把握好自己,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要从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运行在阳光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严格管理队伍,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