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2:22作者:才子老师
一是必须严格落实司法职员与当事人、律师接触交往管理划定。奚晓明长期与个别律师进行不正当来往,受律师请托干预案件审理,这是他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出发点。从奚晓明案中汲取教训,就要踊跃摸索加强干警“社交圈”治理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发现和改正不正当交往的苗头偏向,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二是必需严格落实廉政危险防控机制。奚晓明长期在民商事审讯范畴工作,以致统一些时常打交道的人结成好处圈子,形成腐败链条。从奚晓明案中汲取教训,就要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换制度,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三是必须重视法院干警家风建设。奚晓明将就妻子、放纵儿子,依照他们的意愿违规干涉案件、进行权钱交易,在亲情的助推下滑入违法犯罪深渊。
从奚晓明案中汲取教训,就要引导干警注重家庭教导,形成廉明家风,强化亲情助廉措施,让家人当好干警的“守门员”。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5年,被告人奚晓明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和工作中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认可其亲属收受以及本人直接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