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21:54作者:李一老师
王永生同志强调,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内容多、要求高,全市公安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要带着“后发先至”的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领导要带头。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当好学习教育的引领者、示范者,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带头制定和落实自学计划,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引领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督导要跟进。政工、纪检、督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拓展督导范围,深入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宣传要到位。要通过微信蓝信、网上专栏、微博微视等平台载体,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民警树立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形象。工作要统筹。要把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与创建文明城市、打造最安全城市,推进“连云港论坛”实体化建设和安保维稳等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公安部部署开展的“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双进双促”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会上,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蒋林代表市局党委对集中学习教育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印发了《全市公安机关“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方案》。
市局在家党委成员,各县分局政委、纪委书记、政治处主任;各支队政委、纪检员、综合大队长;市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意识。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二是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党的政治纪律是高压线,任何党员,不论其在党内的威望和职务有多高,只要是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都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