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02:47作者:王新老师
二、刻纪在心不容缓。学习贯彻,首先是学。新《准则》《条例》的出台,是对党纪严肃性的重申和强调,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认识,使纪律要求从“宽、松、软”转到“严、紧、硬”,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使之不敢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如一顿公款吃喝、接受一个小“红包”、一次口无遮拦议论、一次违规用车、瞒报个人事项等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却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也会付出“大代价”。《条例》施行在即,不搞不教而诛。只有学深吃透,才能入脑入心;只有刻纪在心,方能行有所止。新《条例》《准则》颁布以来,惠农区快速反应,主动行动,于10月31日印发学习贯彻《通知》,召开区委中心组理论(扩大)专题学习会,辅导学习两部法规,动员部署学习贯彻工作。同时,将11月确定为“《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月”,开展“五个一”活动,运用“惠农区纪检监察网”、“惠农手机报”、“惠农清风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荐读权威解读,报道学习动态,交流心得体会,引导党员干部随时随机随地学。下一步我们将创新研发了手机和网络在线测试系统,通过随机出题、在线考试、自动阅卷、实时评分的方法,检验学习效果,推动其主动学、认真学、深入学,真正使党纪党规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限、筑牢底线。
三、执纪把握新形态。“明制度于前,重惩戒于后。”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新的《条例》的出台,我们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更要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精准执纪、从严执纪,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种形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当前,在工作中我们有认识的运用新法规对违纪行为进行分析,在头脑中培养运用新法规的思维习惯。在线索处置环节,在乡镇、街道、部门纪(工)委推行“六定”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问题线索从纪律和规矩层面认真梳理,全部纳入“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在纪律审查环节,通过“领导联片、信息联网、单位联动、案件联查”“四联”工作机制,将违反“六大纪律”和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作为审查重点,恰当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各种违纪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在执纪审理环节,按照纪在法前的要求,通过“联审会审问审”“六部门联合执行”的“三审一联”工作机制,重点聚焦审理违反纪律和规矩问题,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确保铁纪发力、警令得行、规矩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