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1 23:43作者:李一老师
2.应然与实然的差异,折射出当前党员干部面临的道德困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员道德品行的内在要求。对此,广大党员是高度认同、不容置疑的。但具体做得如何呢?第一,调查显示,只有17%的党员认为自己很好地实践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高达71%的认为一般,11%的认为很差。这种应然与实然的巨大反差,实质是反映了新形势下党员面临的道德困惑,为什么思想上认为正确的东西现实中却做不到位?这在随后的两个调查中得到了进一步印证。第二,在对党章规定的“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的认识上,有78%的认为“这是应该做到的”,同时又有37%的认为“现实中很难做到”,22%的认为“这是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相违背的”。特别是问及“当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您应该如何做”时,只有52%的党员回答“坚决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有25%的回答“既想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但又不想损害个人利益”。这进一步反映了党员在坚持这一原则时的困惑,也提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正确对待党员个人正当利益的问题。第三,在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及各种请客送礼等现象的认识上,有52%的表示对此“非常痛恨,自己从来不会去做”;37.5%的认为“虽然痛恨,但有时迫不得已也做过”;7.6%的认为“很正常,无需大惊小怪”;6.9%的认为“很有必要,中国目前还是‘关系’社会”。显然,那些认为“很正常”和“很有必要”的党员一旦认为自己需要,自然也会毫不犹豫地去“请客送礼”。也就是说,自觉不自觉地做过或者可能会做违背党性原则的事的党员绝不在少数。当然,许多党员认为出于正常人情交往的请客送礼很有必要,但与各种不正之风交织在一起时,也感到困惑与无奈,这不仅需要正确的思想引导,更需要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规范。
3.明哲保身思想严重,部分党员缺乏同各种不道德现象作斗争的勇气。《党章》规定,党员干部应当“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实际情况又如何呢?在对“当发现自己身边的党员干部有贪污腐败等违反党规党纪行为时你会如何做?”的调查中,只有13%的党员表示会坚决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22%的会以合适方式提醒他们,31%的表示在组织调查时可以配合,30%的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显然,31%的组织调查时可以配合的党员,如果组织上不调查,也应当属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列。也就是说,有超过一半的党员不会主动同各种不道德现象作斗争。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的监督机制特别是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同时,也反映了部分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责任意识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