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0 02:5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这次在学习《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中,虽然已经通读了原文,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一些提高和认识,但由于学习粗浅,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没有很好把理论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并正确运用理论来指导实践。
(二)理想信念还不坚定
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总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理想和信念都没有什么问题了,通过多年也可以证明,因此,放松了思想改造,导致对党的理想信念、党的要求出现了差距,宗旨意识不强,与新时期、新形势对党员的任务
不相融合,思想境界不高。
(三)遵章守纪还需加强
多年来,自己认为只要按照党章要求,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规定办事就够了,而忽视了《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严格执行,不注重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形成了只要自己不违反就行了,对身边的个别现象也不闻不问,说得多,管得少。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开展学习《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集中教育活动,深刻领会《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和规定,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党忠诚,清正廉洁,并努力做好以下整改。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自觉学习《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党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就是要在思想上、言行上、行动上对党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与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始终坚持党的指导路线不动摇!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树立了理想信念的“高线”,又划定了党内法规的“底线”,充分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原则。在以德治党上,新修订的《准则》,针对全体党员廉洁自律,以政治道德为导向,围绕“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四对关系,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廉洁”为核心,围绕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提出了公仆本色、根本利益、道德境界、良好家风的实践路径。在依规治党上,新修订的《条例》,丰富并重构了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处分条款,将旧版《准则》的核心内容纳入廉洁纪律范畴,并且对一些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强化惩治,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了强制力。与此同时,《条例》分则部分删除了与国家法律相重合的内容,让纪律处分回归纪律检查工作的本源,并规定“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法纪分开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