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23:25作者:李天扬老师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当党的十八大把反腐败斗争上升到关乎民族命运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强调和推进,在广东省委和中央纪委的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带着新的历史使命已经策马前行,他们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在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中,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集中精力查处大案要案,哪怕错综复杂,也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01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就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并在福建调研期间提出了“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
“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少数,体现了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使“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有了带电的“缓冲区”。
广东省纪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养痈遗患,对出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及时谈话提醒,使主要领导同志对履行“一岗双责”更加积极主动,2017年1月至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32人,其中给予轻处分的占到61%,给予重处分的占到33.9%,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仅占5.1%。
在这场不懈怠的斗争中,遏制了腐败现象蔓延,激发了改革活力,保护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近几年来,广东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保持了强劲的改革发展势头。实践证明,反腐败扫清了深化改革的“拦路虎”,净化了政治生态,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