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23:25作者:李一老师
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必须清除腐败这一“拦路虎”。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对党的十七大以来暂存的10920件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和清理了结,并以此为契机,构建起集来电、来信、来访、网络、手机短信、涉腐舆情搜索等“六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腐败揭露机制。
与此同时,广东省委、省纪委毫不手软,持续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优先解决好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2013年2月,揭阳市原副市长郑松标落马;3月,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韶关市原副市长尚伟被调查;4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李珠江接受调查;5月,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陈华一落马……2013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厅级干部43人。
这无疑是一张令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单”,2013年,广东查办厅级干部人数和处级干部人数均位居全国第二。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春节刚过,中共广东省委专门召开会议,听取省纪委关于查办案件工作汇报,要求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工作安排上突出主业,加强办案力量建设,明确了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在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中,在省委和中央纪委的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集中精力查处大案要案,哪怕错综复杂,也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茂名系列腐败案即是其中典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在清查茂名窝案的基础上,又查处了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毅民,原市委副书记廖锋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彰显了广东对腐败现象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的决心。
反腐败斗争气可鼓不可泄,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和腐败与反腐败的“胶着”状态,8月,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反腐工作不能面面俱到,而是要立竿见影。”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干事创业的顶梁柱,也是一个系统、一个单位风气好坏的风向标,其身不正,往往容易引起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对厅局级官员贪腐问题高发、多发现象,省纪委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和中央纪委要求,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