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04:19作者:王新老师
扎紧用权规范的制度之“笼”
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没有制度“笼子”的约束,权力便会肆无忌惮,没有边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就是规矩,良好的制度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一剂良药,有了制度的约束,用权才能不逾越红线、才能坚守规矩。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严以用权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行使划红线、布雷区,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对权力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任性用权,才能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上来,为民造福。
历史和现实一再警示我们,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扎紧制度的“笼子”,才能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用权规范必须编制权力清单,划清权力的边界,将权力纳入法治轨道。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要摒除特权思想,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强化权力行使的透明度,让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都置于阳光之下,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养成愿意监督、适应监督、喜欢监督的习惯。要加强内部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加大社会和群众监督的力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以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