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04:10作者:李一老师
案例剖析
文质彬彬的“跨界”教授官员,何以走上了腐败之路?高级知识分子又如何向“鬼神”寻求寄托?栾庆伟一案令人警醒。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自己。栾庆伟从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成长为党的领导干部,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与信任,但随着个人的成长、环境的变化,他的“特权思想”萌发,渐渐发展到“思想上不在党”,热衷于封建迷信,丧失了党性观念和党员的资格标准,无尽的欲望驱使他走向贪腐的迷途。党员干部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想。
二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栾庆伟善于“巧妙伪装”,不收小钱小物,借以树立自己的“廉洁形象”。自以为很聪明,可以瞒天过海,实则“聪明反被聪明误”。栾庆伟更多的是心存侥幸,不愿相信事实而已。
三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任用考核和日常监管。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形势下,必须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严明党纪体现到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不要使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四是权力和贪欲相伴必定导致腐败。党员领导干部面对各种形式的诱惑,任何时候都不能自我麻痹,让别有用心的人乘虚而入。不正当利益的背后往往是陷阱,暗藏着对方更大的利益请托,如果不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保持定力,就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一、基层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1、从犯罪主体来看,科级领导干部居多。在县级行政层面上,科级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在行政管理体系中是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一方面他们文化程度高、业务能力强,是执行法律、政策和领导决策的重要力量,也是所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依靠;另一方面,他们手中握有审批、处罚、支配等实权,又长期处于工作一线,直接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接触,所受诱惑多,腐败风险高,一旦自身把握不住,容易走向犯罪泥潭。
2、从犯罪性质来看,贿赂案件占多数。受贿主体多数为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部门领导或业务骨干,审批权、执法权、发包权、分配权成为腐败分子谋取个人私利的重要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