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2 21:20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制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欢迎阅读
第二条实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正副调研员一般由局主要领导负责谈心谈话;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由各分管局领导负责谈心谈话;一般职工由科室站负责人谈话。
第三条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向干部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肯定工作成绩,反馈有关群众评价和社会议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干部本人的情况说明,征求干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条谈心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但遇下列情况必须及时找干部谈心谈话:
1、干部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和局党组工作部署出现偏差时。
2、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和退休时;干部个人遇有重大变故事项时;在人事调整中,干部进入考察范围,但没有任用时。
3、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4、年终考核进行民意测评,干部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之和超过三分之一时。
5、发现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健康苗头时;有重要信访反映时。
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活动,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基本满意两项之和不足三分之二时。
7、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
8、遇到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情况时。
第五条谈心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干部个人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心谈话要求。
第六条领导同志在谈心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心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把握好谈心谈话重点,因人而异开展谈心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