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02:49作者:李天扬老师
其次,落实案件责任,合理配备办案力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和积极性。查办案件主要是依靠一线办案人员,因此参加纪检监察案件的同志不能做老好人,要敢于得罪那些应该得罪的人,在原则面前敢于担当,要做到依纪依法、公平公正。必须做到严格自律,表里如一。因此,我们的纪检监察同志要明确责任意识,敢于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在查办案件时应该根据案件的性质合理配备办案力量,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同时,在平常的工作中注重办案人员的素质培养,加强他们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当然,在工作中也应该注重办案人员积极性,只有热爱这份工作才能做好这份工作,只要做到生活上关爱同志,工作上关心同志,思想上关注同志,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最后,进一步发挥纪委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办案中,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专门机关,要注重和善于组织协调,讲求组织协调的艺术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与此同时还要注重组织协调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纪委牵头、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各施所长的工作机制、协同办案工作机制等。我相信,只要我们着眼于工作,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科学化的管理,积极发挥好自身的组织协调作用,就能够更快更迅速更细致的履行好我们的职责。
此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学习探讨活动,在全委局上下掀起了一股学习之风,这样有利于同志们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只有我们自己禁得起党组织和人民的考验,才能201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加强监督管理,严肃纪律;才能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才能提升党和人民的满意度。
市委书记陈建生提出,“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是这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统一,力在“转”、重在“树”、效在“促”。
效在“促”,指明了此次活动的最终目的,既是对省委书记郭庚茂提出“一定要抓紧发展第一要务”的贯彻落实,又是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科学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