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11:28作者:三水老师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依法行政的新机制
要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工夫,推进党员干部执法执纪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使党员干部不能违法乱纪。只有建立起严密的工作制度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才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温床,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一,完善干部选任制度。要想从源头上解决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首先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一套科学的选用干部制度,把好“入口关”,真正把那些思想品质好、工作能力强、实际贡献大的干部选拔上来。其次,要加强对干部的管理。要纠正干部工作中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管理的现象。同时,要建立荐人用人责任追究制度。一个干部到任不久就出了问题或者上任前存在问题,除处理这个干部外,还要追究当初推荐者和任用者的责任,并要注意追究主观任人唯亲和客观用人失察的不同责任,以形成一个良性的权力选任机制。同时,要贯彻实施好民主集中制,坚持用“三讲”的办法开好民主生活会,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班子自净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规范权力运作制度。要通过构建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监控和规范权力的运作方式,使掌权者不敢也不能贪。规范的重点,一是公共权力机关特别是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人员;二是法人代表。目前要着力解决好法人代表,即“一把手”滥用权力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强力推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及票决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干部引咎辞职制度、重大工程招标制度、物资集中采购制度和干部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廉洁自律情况的制度等。通过规范权力的运作方式,推行权力行使的公开性,提高公务行为的透明度,将权力的运作步骤都置于阳光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行为的发生。
第三,加大惩处制度。要对不同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都处以不同的处罚,除了采用党内、行政和刑事上的处罚外,还要加大经济清算力度,努力建立一套“伸手必被捉”的惩腐机制。起码要把违法违纪分子以权谋私的收入全部收缴上来,并处以必要的罚金。要改变那种“政治上受损失,经济上得实惠”,“人进去了,钱留下了”,“牺牲一个人,幸福一家人,甚至幸福几代人”的现象,要做到政治打击、经济清算双重并举。同时,还可以适当地引入剥夺从业资格等处罚办法,将腐败分子永远清出权力部门,不给腐败分子有新的腐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