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0:16作者:王新老师
47、《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48、《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td。
49、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50、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二年。
51、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该的,应当开除党籍。
52、《党章》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53、《党章》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5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55、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56、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57、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58、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内外职务。
59、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原任职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60、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61、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62、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
63、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64、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
65、党员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