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20:26作者:李一老师
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持续推进
一是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6年计划实施100万平米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和265万平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完成投资4亿元。截至5月底,已落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央补助资金0.32亿元、省级补助资金0.53亿元,下达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0.85亿元;落实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省级补助资金0.53亿元。预计到6月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完成1亿元投资。二是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工作。开展了17项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发布了《青海省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青海省建筑太阳能应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等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全力推进《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立法工作。三是大力推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正在编制《青海省绿色建材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鼓励建材生产企业向积极申请绿色建材评价。四是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工作。《共和县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通过评审,督促指导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海西州格尔木市智慧城市试点单位开展自评工作,并全面摸底调查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新建建筑执行国家标准,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全力做好光纤到户工作。五是认真组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研究制定了《青海省推进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建筑综合应用实施方案》。我省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及教学示范项目和西宁市海湖体育中心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通过住建部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