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7:25作者:三水老师
(一)严守政治纪律。《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严明政治纪律,我们党才能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还做得不够。有的政治敏感性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有的信谣传谣,跟在一股自由主义思潮后面人云亦云;有的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上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党组织的重大工作部署,还存在听不进、推不动、做不好的情况,对会议决定、领导交办的工作,既不入耳,更不入心,既不落实,也无回音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警觉。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我们党的最高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每位共产党员都要逐字逐句地学习通读党章,对党章规定的各章节、各条款内容了然于胸、牢记在心。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经常拿出党章来重温重温、对照,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其次,要坚定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的道理:既然是党的人,就应该听党的话、跟党走,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句政治口号,不是一种政治标签,关键要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做到在行动上一以贯之,在工作中不折不扣。(二)严守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所有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自觉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关键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遵守“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我们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生活准则。“四个服从”大家都能倒背如流,但能不能自觉遵守未必尽然。比如,在个人服从组织问题上,党的纪律明确规定,对党组织的决定,如果认为有不妥之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个别同志不懂得党的这一基本规矩,对组织的决定合意的、有利的就执行,不合意、没有利的就软顶硬抗,有的成天怨天尤人、牢骚满腹,怀才不遇、自以为是。在这些人的行事风格中,只有对组织的过分要求,似乎组织欠他的,而忘了对组织的义务和服从,忘了对纪律和制度的敬畏,忘了对组织和人民的感恩,忘了对社会的奉献和作为。二是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讲民主,又要讲集中,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决策前要广泛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决策一经形成,在执行过程中,就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我搞我的,你定你的,自由散漫、我行我素!当然,如果认为决策需要完善,可以提出修订完善的建议。三是落实好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对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抓好落实,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能一遇到困难矛盾就绕着走,左转右避、上推下卸。班子成员之间要防止意气之争,相互包容,豁达大度,珍视团结,补台而不拆台,只有同舟共济、齐心协力,才能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四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党内最起码的规矩。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组织观念、程序意识,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决不能瞒报虚报。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要忠诚老实,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耍小聪明,更不能糊弄和欺骗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