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3:35作者:李一老师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党章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在我们党95年的历程中,每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根据时代的变化和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95年来,共产生了一部党的纲领和17部党章。一部部党章记录着我们党波澜壮阔的历史轨迹,党章里有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学习党章,我们该学习哪些重要内容?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国喜。
民主革命时期制定和通过了一部党的纲领、6部党章
我们党的一大没有制定党章,而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纲领》,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1921年我们党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最开始是在上海法租界的一个民居里召开,后为安全起见,会议地点从上海转移到浙江嘉兴的船上继续召开。我们党的第一部纲领《中国共产党纲领》就是在嘉兴的船上讨论通过的。由于当时没有条件把档案保存下来,这部纲领现在没有中文原本,目前的版本是依据俄文版和英文版翻译过来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共15条不到1000字,非常简短,可第一条就确定了我们党的名称——“中国共产党”,宣告了党的诞生。